日前,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共提出19条重点措施,其中提到“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”,鼓励机关、事业单位向行政服务对象有偿开放停车设施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。
近年来,路面上车辆的增长已“肉眼可见”。截至2019年底,广东省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000万辆。然而,庞大的汽车保有量背后,不仅是严峻的道路交通压力,还有不断加剧的城市停车供需矛盾。保守估计,当前全省泊位缺口将近1000万。而城区停车泊位的不足,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乱停乱放。其结果不仅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、增加消防安全隐患,而且占用公共资源,造成社会成本消耗。
究其原因,停车刚性需求大、现有泊位难以填补缺口,是导致停车供需矛盾的客观原因。与此同时,城市车位的使用率偏低、空置车位资源浪费严重,也是加剧停车供需矛盾的原因之一。较为常见的现象是停车位时段性空置,比如,晚间居民小区停车位紧张,而附近的机关停车位大多空着;反之,白天机关单位停车位紧张,而小区却因为车主都驾车上班去了,反而有许多空余车位。因此,如何利用好停车高峰时间的差异,互相借用停车泊位,盘活现有的停车位资源,是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。此次《通知》提出“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”,无疑是抓准了“七寸”。
不过,共享开放停车设施要落实好,空有原则性的口号是不够的,还需要在细节上多下功夫。比如,当前一些互联网企业打出“共享车位”的服务,但因为停车数据不足,停车场的隐形门槛较多、管理滞后等问题,停车体验不尽如人意。对此,机关单位在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开放的过程中,要明白共享的前提是信息互通,而开放的前提是便捷无感。一方面,需要构建系统完善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,正如《通知》指出,要建设城市智慧停车工程,制作以“粤政图”平台底图为基础的城市泊位“一张图”,有效整合现有停车资源,精细化统筹调配。另一方面,还要做好相关配套服务,让共享停车更加规范有序。
如今,停车体验已成为出行幸福感的重要指标,也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一大检验。在普遍停车难的背景下,共享开放停车设施具有广阔的探索前景,而机关单位停车设施作为公共资源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不妨多主动参与,做好带头作用,促进这一模式不断完善成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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